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污染物重视程度的加深,我国环境监测及采样技术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点,随着环境保护形势、任务发展的新要求,环境监测工作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日前,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披露“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清单覆盖950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基础类标准、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评估。据不完全统计,仅环境监测类仪器方法标准就达321项。
根据《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环境管理需求和监测技术进展,着力构建支撑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实施的环境监测类标准体系。贯彻《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中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点推动涉水和土壤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的统一,细化和规范相关指标分析方法,提高部门之间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评价体系的一致性。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加强对实际样品采集、保存、前处理、干扰消除等环节,以及同一介质和同一污染物不同分析方法的可比性、方法质量保证和控制等研究工作,突出实用性与指导性。结合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要求,在监测技术规范中,进一步统一监测断面(点位)设置要求,明确各类监测工作的采样监测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加强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修订,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能力与水平。
有助于逐步完善监测技术体系
经过了近年来的努力,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行的各类标准、方法共计400多项,大多数的污染物都有 相关的监测标准以及控制方法。正在开展的有机污染物探查研究和控制工作不仅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还取得了良好的监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