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项目竣工,土地整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验收时,既不带项目设计图纸,也不组织测绘,仅靠目测就估算出了竣工面积,大笔一挥在工程拨付申请表上签了字,拨付了340多万……今天衢州衢江检察院发布消息说,经该院提起公诉,土地整理中心工作人员龚某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龚某是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名合同工,已在该中心工作十余年,主要负责参与所联系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踏勘、立项、工程监管、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审核等工作。
2013年,龚某被安排联系衢江区后溪镇某土地以奖代补开发项目。2013年11月,随着该项目竣工申请验收,龚某没有联系原测绘单位对项目进行实地测绘,仅自己一人去了项目施工地,没带项目图纸,也未走访项目边界,仅凭个人目测就草草估算出竣工面积240亩,并在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签字,表示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且质量符合监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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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该项目顺利通过了区级验收,区土地整理中心在2014年1月拨付了预付款3472000元。
当地群众在事后通过信访件对该项目进行举报。后经相关专业测绘公司测量,发现实际竣工面积仅为136.092亩,比龚某之前填写的240亩少了100多亩。该区土地整理中心也因此多拨付工程款75016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之后,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对龚某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龚某不仅有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其玩忽职守背后掩盖的,是多次在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管、验收、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9万元。